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力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于近日发布了《四川省瞪羚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瞪羚企业是指创业后跨过“死亡谷”,具备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专业领域新、发展潜力大等特征,且进入高成长期的企业。作为创新创业的典型代表,瞪羚企业在引领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关于“打造一批高成长性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的重大部署要求,《实施方案》通过支持和加快瞪羚企业培育发展,引导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创新为引领,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为建设经济强省提供支撑。
二、《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
建立瞪羚企业培育成长链条,以成都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绵阳科技城、天府新区及省级以上开发区为重点,围绕“5+1”重点产业实施四川省瞪羚企业培育行动,力争到2022年,全省瞪羚企业数量达到300家以上,基本建立培育扶持体系,形成一批新兴产业的领跑者、转型升级的示范者和大企业大集团的后备军。
三、《实施方案》的重点内容
按照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参考培育行动确定的主要目标,结合我省企业发展特点、需求和优势资源,《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一是明确了备案要求。对申报备案瞪羚企业的资格、经营年限、产业领域、经营范围等予以了规定,要求属于国家和我省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经济和新兴产业、“5+1”产业领域方向。
二是制定了备案条件。对申报备案瞪羚企业应达到的成长性指标和创新能力指标进行了界定,成长性指标主要是对不同规模的企业确定了相应的总收入、净利润及近三年的复合增长率,创新能力指标包括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自主知识产权、创新平台、科研团队等指标,并且明确在瞪羚企业申报备案中以企业成长性作为遴选的基本指标,重点考量企业的创新能力指标。
三是确定了组织方式。对瞪羚企业申报备案的组织方式、基本流程、评估要求以及淘汰机制等进行了说明。科技厅负责组织开展全省瞪羚企业的备案工作,根据安排适时发布瞪羚企业备案申报通知,符合备案条件的瞪羚企业向注册地所在市(州)或扩权县(市)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经审核后,由市(州)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正式文件向科技厅推荐。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择优公示,经备案的省级瞪羚企业有效期为三年。
四是提出了支持措施。围绕营造培育政策环境、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强化科技金融支撑、强化创新人才支撑、构建创新创业生态等方面,对如何加强瞪羚企业培育发展的举措进行了具体阐述,提出从2019年至2022年,对新备案的瞪羚企业以定向组织科技项目形式一次性给予原则上不超过80万元的资金支持。
四、《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
为保障《实施方案》提出的任务能够落地见效,主要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培育工作体系。科技厅负责全省瞪羚企业备案工作,指导市(州)、县开展瞪羚企业培育;各市(州)、县科技部门结合自身产业基础及优势,制定本地区瞪羚企业培育方案和扶持措施,加快培育瞪羚企业。
二是定期开展评估总结。加强对瞪羚企业培育情况的评估,定期发布企业动态研究、政策实施效果等专题报告信息。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瞪羚企业运行监测机制,及时掌握培育企业运行动态。
三是严格组织管理。各市(州)、县科技主管部门加强申报备案过程管理,充分了解和掌握申报企业发展情况,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做好筛选审查工作,并加强科研信用记录管理。
四是加大培育宣传力度。加大对瞪羚企业的宣传,提升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并选择一批典型经验,进行示范推广,为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应用创新、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消息来自:绵阳市科技局
2019-11-05